安全生產領域,弄虛作假無異于謀財害命!近期,國家為護航企業安全復工復產,保證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強推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各地陸續出臺相關執行措施,能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然而總有企業和個人鋌而走險,不惜以身試法。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應急管理局在開展安全培訓“走過場”專項整治中,對一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多達4名特種作業人員持過期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
執法人員現場立即責令相關人員停止作業,并依法固定證據和調查取證。同時,執法人員還發現該企業存在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等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巴州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企業處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
近日,高新區應急管理分局執法人員在轄區內開展日常巡查時,發現某公司周某某正在進行動火作業。執法人員對其持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該作業人員持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在應急管理部“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臺”上查詢不到相關信息。執法人員責令其立即停止違規作業,并將相關人員帶回接受問詢。
經調查,周某某承認購買使用假證的事實,并供述其無證從事電氣焊割作業三十年,在取得假證的近三年內,曾在新疆、南京、杭州、遼寧等省市從事特種作業工作。因該行為違反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高新區應急管理分局決定對該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行為進行立案處罰。同時,為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高新區公安部門對該作業人員違規動火作業和購買使用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的情況進行立案調查,合并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周某某所在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違反了《安全生產法》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相關部門已依法對該企業進行立案處罰最終,給予該企業2萬元罰款的處罰。
“安全第一”是一個永恒的主題。企業只有安全的發展才是健康的發展、和諧的發展。因此,抓好安全工作,尤為重要。總之,在生產的過程中,安全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只有把各項制度、措施落實到位,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方針,才能把各種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安全生產,才能構建和諧! 來源 :煙臺應急管理、中國應急管理報, 智淼消防檢測儀器設備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