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管理,加強消防驗收與設計監管的銜接,進一步壓實參建各方主體責任,根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北京市關于深化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改革的實施方案》(京建發〔2021〕386號)等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照圖驗收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應認真履行消防施工質量首要責任,工程建設開展前組織設計單位開展現場踏勘,設計階段應要求設計單位按照消防技術標準開展消防設計,確保消防設計文件滿足編制深度要求,并組織做好圖紙會審、設計交底等工作。施工階段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全面核查消防設計文件落實情況,嚴格照圖施工,督促設計單位加強施工現場涉及消防設計內容的跟蹤指導服務。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經審查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依照《暫行規定》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查,并應及時將終版圖紙上傳北京市施工圖數字化監管平臺備案。 (二)強化參建單位主體責任。設計單位應提高設計質量,確保消防設計文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經消防設計審查合格或符合法定形式的消防設計文件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消防設計文件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或不滿足施工現場實際條件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建設單位應督促設計單位對存在的消防設計問題提出解決措施。監理單位應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經消防設計審查合格或符合法定形式的消防設計文件對消防施工質量實施監理,發現問題應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同時報告建設單位;對拒不整改的,及時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三)確保竣工圖紙與消防設計文件相符。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竣工圖紙及建筑工程資料管理的要求編制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確保圖紙的一致性、真實性、完整性,竣工圖應與工程實際相一致。 特殊建設工程的竣工圖紙應與經審查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相符。其他建設工程,屬于開工前需上傳施工圖的,竣工圖紙應與經北京市施工圖數字化監管平臺加蓋電子簽章二維碼的消防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工程變更洽商記錄相符;不屬于開工前需上傳施工圖的,竣工圖紙應與以經設計單位加蓋出圖章、圖簽簽署完整的消防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工程變更洽商記錄相符。 (一)特殊建設工程嚴格落實照圖驗收。對屬于《暫行規定》第十四條所列的特殊建設工程,按照“審驗一致”原則,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以經審查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和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消防設計審查意見為依據開展消防驗收工作,不再重復校驗消防設計文件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二)其他建設工程照圖抽查檢查。對《暫行規定》第十四條所列情形以外的按照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其他建設工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規劃自然資源部門依據符合法定形式的圖紙,重點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開展聯合抽查檢查。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以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為依據開展備案、抽查工作,根據抽查工作的實際需要,視情邀請施工圖審查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三)明確改造工程驗收及備案范圍。實施局部裝修改造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統籌考慮改造區域與相關非改造區域的安全疏散、消防設施等設計內容,改造區域與非改造區域不得相互影響,竣工后應確保改造區域消防設施性能、系統功能及安全疏散滿足設計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實現。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以圖紙涉及的消防改造范圍,開展消防驗收及備案工作。未涉及消防設計內容的,不需開展消防驗收(備案)。 (一)探索消防查驗專家論證制。經消防性能化設計、納入國家及我市重點工程范疇或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可在驗收階段組織消防查驗專家論證。論證內容重點包括設計階段提出的消防性能化補償措施是否落實,消防性能是否得到整體提升,其他疑難復雜的消防技術問題等。 (二)明確專家組成及論證結論。消防查驗專家論證應按照利害回避等原則,在市級消防驗收專家庫中隨機抽取7名專家,專家所從事的工作或者所學的專業應當與技術論證的內容相關。專家應當獨立出具清晰明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見,并形成書面專家組意見,經四分之三以上專家同意的方可視為論證通過。專家組意見作為消防查驗的一部分,申請消防驗收時一并提交,現場評定應將專家論證意見作為參考依據。 (一)加強消防施工過程質量監管。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進一步強化消防施工質量日常監管,對發現參建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的,應依法查處。 (二)加強消防設計審查和設計監管。規劃自然資源部門依法履行消防設計審查職責,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應依法查處。 (三)加強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聯動。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施工質量監管或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過程中,如發現設計違反消防技術標準的,及時將相關問題線索移轉至規劃自然資源部門。針對設計規范條文把握不準、存在歧義的情形,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主動配合規劃自然資源部門開展聯合會商予以明確解決。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2年推出《優化城市更新中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八項措施》和《關于城市更新中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推行告知承諾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
一、試行告知承諾制。
針對城市更新中需進行消防驗收備案 但依法可不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工 程,實行告知承諾制。堅持備案或承諾兩種方式可選、事中事后 監管不變的原則,通過明確告知承諾適用范圍,規范告知承諾工 作流程,簡化消防驗收備案材料等方式,形成簡單易行、便民高 效的消防驗收備案辦理模式。
二、落實“照圖驗收。
參照北京市經驗做法,嚴格按照“審驗一致”原則開展消防驗收工作,消防驗收內容應與消防設計審查內容一致,消防驗收階段不再重復校驗設計文件,以經審查合 格的消防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查意見、消防設計審查意見為依據。
三、推行分期分階段消防驗收。
對屬于同一個規劃許可范圍, 由多個單位工程(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300 )中對單位工程的要求)組成的,在該項目消防車道、 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 消防控制室、室外消火栓系統、變配電房等公共消防設施完成設 計內容、實現消防功能的前提下,建設單位可分期分階段申請消防驗收及備案。
四、加強前置指導服務。
消防驗收主管部門采取公布消防驗 收咨詢電話、多層級業務培訓、政策法規及要求宣講、集中技術交底、常見問題提醒、現場技術服務等多種不同形式,靈活多樣的開展消防驗收前置服務工作,切實降低后期驗收整改成本,縮短消防驗收周期,推動消防驗收更加便捷高效。
五、強化專家隊伍建設。
發揮行業專家在城市更新中政策咨 詢、技術服務、評審論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城市更新消防 驗收工作實際需求,完善消防驗收專家庫,制定專家管理辦法, 明確專家選用條件、工作職責,實行動態考評,及時對專家庫進 行動態調整更新。建立消防驗收電子專家庫,科學抽取專家,規 范、有序、高效開展消防驗收服務工作。
六、完善消防驗收信息化建設。
開發推廣“消防查驗APP”, 充分發揮技術輔助作用,指導項目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參 建單位高質量做好建設工程消防查驗,避免企業自查流于形式, 實現便捷化、規范化。依托電子檔案系統,建立與消防救援機構 信息共享機制,進行消防審驗結論、工程建筑平面圖、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消防設施系統圖等資料數據深度共享融合。
七、夯實參建單位主體責任。
加強對建設、設計、施工、工 程監理、技術服務等單位的技術指導,明確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 及其他參建單位的主體責任,強化工程建設項目消防工作“自知、 自查、自改”和依法申請消防驗收的自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不 執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制度的各方主體和有關人員,及 時通報典型案例,以案警示、說案明法。
八、培樹優質企業。
積極組織優質消防工程評選活動,打造 建設工程消防品牌工程,培養樹立消防工程行業標桿,建立行業 標桿企業名錄。通過在官網公布、開展現場觀摩、進行經驗交流 等活動,發揮好行業標桿企業帶頭引領作用和品牌工程示范作 用,促進建設工程消防參建主體單位業務能力整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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