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和省委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2020年5月22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實施意見》發布施行,是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的重大舉措,為推進我省消防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實施意見》分為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部分,共14項改革任務,明確了各有關部門的消防執法改革任務分工,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安全發展理念,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推動消防執法理念、制度、作風全方位深層次變革,緊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務必整出成效”和“繼續抓整改不放松、不達目的不放松”的總要求,在中央《意見》基礎上,增加了實行消防安全信用體系、強化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夯實基層消防安全監管、提升消防安全服務供給水平等消防安全管理的新機制;明確消防執法監督、執法責任追究、消防執業規范等;明確了《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消防法規修立工作。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更大力度簡政放權。
落實國家消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出臺相關從業標準和監督辦法,引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從業行為。建立住建、消防部門聯合工作機制,實現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現場核查與消防驗收或備案有效銜接。推行火災損失統計、舉報投訴受理、罰款繳納等事項“網上辦”和“掌上辦”。
二是更深層次強化監管。
明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針對不同對象實施差異化分類監管。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勢,加強重點監管力度。加快推進“智慧消防”建設,探索在線監測、網上執法等非實地檢查方式。建立消防安全信用體系,構建消防安全信用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綜合運用各類督察問責手段,強化火災事故倒查追責。
三是更廣范圍便民利企。
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教育培訓、老弱殘幼等人群消防安全監護等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推行免費消防培訓,培養消防安全“明白人”隊伍。開展消防宣傳“七進”活動,強化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四是更高要求提升監管能力。
明確有關部門按照“三個必須”要求,明晰承擔消防工作職責的機構、人員及其職責。加強基層消防監管工作,明確鄉鎮、街道審批服務機構和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消防工作職責。織密基層網格力量,明確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職責清單,建立工作激勵機制。建立消防產品聯合執法工作機制,住建、消防部門共享建設工程有關圖紙、資料。
五是更嚴措施加強執法監督。
嚴格執行雙人執法、持證上崗制度,全面落實消防執法全過程記錄、消防執法事項法制審核、消防執法公示“三項制度”。制定消防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加強對處罰裁量情況的日常抽查。制定住建、消防部門人員職業規范,明確有關人員及其近親屬從業限制。建立健全消防執法責任制和執法質量終身負責制,梳理執法崗位和執法人員具體責任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