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防煙樓梯間
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
(2)設封閉樓梯間
① 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
注:當裙房與高層建筑主體之間設置防火墻時,裙房的疏散樓梯可按本規范有關單、多層建筑的要求確定。
② 6層及以上的多層建筑
③醫療建筑、旅館、老年人照料設施及類似使用功能的多層建筑;
④設置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多層建筑
⑤商店、圖書館、展覽建筑、會議中心及類似使用功能的多層建筑。
(3)設敞開樓梯間
①下列多層建筑可以設與敞開式外廊相連通的樓梯間
6層及以上的多層建筑;
醫療建筑、旅館、老年人照料設施及類似使用功能的多層建筑;
設置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多層建筑;
商店、圖書館、展覽建筑、會議中心及類似使用功能的多層建筑。
②除上述四種情況之外的其他無特殊要求的多層公共建筑,可以設敞開樓梯間。
(4)剪刀樓梯間
疏散樓梯分散設置確有困難且從任一疏散門至最近疏散樓梯間入口的距離不大于10m時。
(1)設防煙樓梯間
除住宅建筑套內的自用樓梯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或3層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2)設封閉樓梯間
除了第(1)種情況外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下列無敞開式外廊的建筑中,可設置封閉樓梯間的有( )
(A)4層且建筑高度為21m的醫院門診樓
(B)3層且建筑高度為12m、每層建筑面積為500m²的小型商店
(C)3層且建筑高度為19.8m的紡織廠房
(D)6層且建筑高度為21.6m的辦公樓
(E)賓館建筑下部設置的3層地下設備房和汽車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