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量自動消防炮滅火裝置(自動射流滅火裝置),適應規范和選型應用,存在較大的誤區。
根據本文推算,當采用5L/s的自動射流滅火裝置時,所適應保護場所的面積僅為40m2。目前的應用情況,很多是不滿足要求的,存在嚴重隱患。
一、小流量自動消防炮滅火裝置(自動射流滅火裝置),僅適應于小面積的中庭(或大堂)等民用建筑室內場所,設計流量可參照《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施行。
室內應用的自動消防炮滅火裝置(自動射流滅火裝置),主要應用于凈高大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最大允許安裝高度的場所,當采用小流量自動消防炮滅火裝置(自動射流滅火裝置)時,可以參照《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5.0.2的中庭場所確定噴水強度【噴水強度15L/(min·m2),保護面積小于160m2時,作用面積按實際面積計算】。當計算流量大于40L/s時,可以參照《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38-2003)4.3.4-1的規定,取40L/s。室內消防炮的布置數量不應少于兩門,并應能使兩門水炮的水射流同時到達被保護區域的任一部位。
以100m2的中庭(或大堂)為例,設計流量為25L/s(100×15÷60),需要兩臺不小于12.5L/s的自動射流滅火裝置同時到達保護面積內的任何一個部位。
以此推算,當采用5L/s的自動射流滅火裝置時,所適應保護場所的面積僅為40m2。
注:小流量自動消防炮滅火裝置(自動射流滅火裝置),不適應工業建筑。工業建筑宜參照《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38-2003)4.3.4-1執行。
二、與自動消防炮滅火裝置(自動射流滅火裝置)設計應用相適應的規范:
與自動消防炮滅火裝置(自動射流滅火裝置)設計應用相關的規范,主要有《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38-2003)、《自動消防炮滅火系統技術規程》(CECS245-2008)、《大空間智能型主動噴水滅火系統技術規程》(CECS263:2009)等。
結合《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GB25204-2010)和《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的相關要求,自動消防炮滅火裝置(自動射流滅火裝置)的設計應用,應以GB50338為準。(實際上,CECS245和CECS263的相關條款,也無法有效指導設計應用)
三、消防炮滅火裝置和自動射流滅火裝置的概念區別:
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是利用紅外線、數字圖像或其他火災探測組件對火、溫度等的探測進行早期火災的自動跟蹤定位,并運用自動控制方式來實現滅火的各種室內外固定射流滅火系統。
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由帶探測組件及自動控制部分的滅火裝置和消防供液部分組成。滅火裝置分為自動跟蹤定位消防炮滅火裝置(簡稱消防炮滅火裝置)和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裝置(簡稱自動射流滅火裝置)。
額定流量大于16L/s的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裝置,稱為自動消防炮滅火裝置;
額定流量不大于16L/s的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裝置,稱為自動射流滅火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