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肥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某单位使用的乙级隔热防火门门扇厚度、耐火五金件等疑似存在质量问题,大队随即开展了抽样送检。经检测,该防火门质量抽样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国家标准要求耐火极限应达到1小时,而样品送检均不合格,最低的只有0.17小时,并且门扇内部没有耐火隔热材料,根本起不到在火灾发生时阻火隔热的作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肥西县消防救援大队迅速启动消防、公安、市监、住建等四部门消防产品协作机制,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安部门。经调查发现,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无生产防火门资质、生产和销售的“防火门”质量不合格,通过从他人处购买消防产品身份证、防火门铭牌及《型式检验报告》等材料与其生产的“防火门”配套销售;另1名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他人生产、销售的“防火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仍多次向其出售防火门铭牌、合格证、消防产品身份证等材料,为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火门提供帮助。
经过公安、消防两部门通力协作,该起案件脉络逐渐清晰,在短短1年多的时间里,3名犯罪嫌疑人相互配合,先后在省内多个地市出售假冒伪劣防火门,涉及13个场所,共查获假冒伪劣防火门近400樘,涉案金额达16万余元,严重影响涉案场所的消防安全。经过法庭审理,7月下旬,3名涉案人员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肥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